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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16

各相关单位

根据衡水市《关于对我市承担的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衡教科规办[2019]4号)要求,自即日起对“十三五”期间我校立项的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2016-2018年度立项的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且尚未结题验收的课题。已经验收通过的省级课题和其他课题暂不列入本次中期检查范围。

二、检查内容

(一)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包括课题研究方案、计划、组织管理和过程管理、中期研究成果等。主要在《中期研究报告》中体现。

(二)课题档案建立情况(按以下顺序装订)。

1.《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

2.《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如没有变更不用提供);

3.《开题论证报告(含实施方案)》;

4.《中期研究报告》;

5. 《主要研究活动资料的复印件》:主要包括调研计划、问卷设计、阶段性研究活动记录(时间、人员、内容、反馈等)、调查分析报告、阶段性研究成果(主要指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等能够真实反映研究过程的资料。

(三)填写中期检查表(见附件),单独装订一式3份。

三、检查办法

(一)课题组自查:课题负责人收集整理各项研究资料,建立课题档案,填写《中期检查表》。

(二)单位审查:10月25日前对本单位所有立项课题进行初步检查,并上报《衡水市省级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

(三)市级检查:11月份市规划办将组织省级课题中期研究汇报会,并对各课题中期检查情况给出最终评价结果。

1.汇报会流程

(1)课题组提交课题档案资料的复印件1份,中期检查表一式3份。

(2)课题组汇报。课题主持人重点介绍研究过程中的操作策略与方法、得失与反思及形成阶段成果的特色。要求结合实例讲解,充分反映研究的循环过程。

(3)专家组与课题组进行互动交流。

(4)市规划办总结中期检查汇报会。

四、检查评价

专家组根据课题组中期汇报和档案资料审阅,集体讨论形成总体评价意见,确定检查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并作为课题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单位请于10月25日前将本单位参加中期检查课题组《中期检查表》以及《衡水市省级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hsxykyc@163.com。

(二)填报内容严重失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证确认,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市中期检查汇报会初步定于11月上旬召开,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18-6908515

 


科研处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