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政工职评办《关于组织2020年度政工业务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度政工业务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
1.事业单位须是管理岗位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参加政工业务考试,其他人员一律不许参加。
2.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具备《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规定的管理岗位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许参加考试。
3.事业单位初次参加政工专业评审的人员,按照《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第7条规定执行。
二、组织政工业务考试
1.时间地点。按照省政工职评办统一部署,2020年全省政工业务考试时间定于2020年8月22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题型。分为“简述题”和“思考论述题”两种题型,由考生结合学习工作实际回答。
3.合格证有效期限
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分别是:考试成绩60分—70分,当年有效;71分—90分,两年内有效;91分以上,三年内有效。
三、需提交材料
1.《2020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一式三份)。
2.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5张。
3.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填报《2020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2020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准考证》(附件2,电子版1份,考场号、座位号不必填写),务必于8月7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党委宣传部4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sxyxcbllk@163.com。
联系人:陈如智 赵新松 联系电话:6905859
党委宣传部
2020年8月3日